陜西省的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法
陜西省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guī)范全省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招標投標活動,保護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維護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招標投標活動各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提高經(jīng)濟效益,保障裝飾工程質量,建立“公開、公平、公正”的招標投標競爭機制,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陜政辦發(fā)[2000]107號文件精神及相關規(guī)定,結合我省室內裝飾裝修行業(yè)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全省境內的行政、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含國家參股的股份制企業(yè))及社會團體,凡投資在30萬元以上(含 30萬元)或裝飾面積達 5000m以上(含 5000m’)的新建、改建和擴建室內裝飾工程的設計、施工及工程監(jiān)理,均須按照本辦法的規(guī)定進行招標投標。
以下室內裝飾工程的項目,必須進行招標投標:(一)省重點、公用事業(yè)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安全的項目;
(二)全部或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或國家融資的項目;
(三)使用國際組織或國外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
(四)外商獨資企業(yè)涉及社會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室內裝飾裝修項目。
第三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必須依法進行招標的室內裝飾裝修設計、施工、工程監(jiān)理項目化整為零,或以其它方式規(guī)避招標。
第四條 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招標投標活動應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五條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其招標投標活動不受地區(qū)和部門限制。招標項目所屬單位不得違犯規(guī)定限制、排斥本地區(qū)和本部門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參加投標,投標活動不受任何其他組織或個人的非法干預。
第六條 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招標投標活動,必須依法接受室內裝飾裝修行政主管部門的監(jiān)督、管理。
第二章管理機構與職責
第七條 陜西省經(jīng)濟貿(mào)易委員會是全省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招標投標的行政主管部門,省輕紡行業(yè)管理辦公室具體負責裝飾裝修工程招標投標活動的行政監(jiān)督管理。其主要職責是:
(1)貫徹招標投標的相關法律、政策、法規(guī),制定陜西省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招標投標行政管理和監(jiān)督辦法;
(2)負責全省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招標投標活動的監(jiān)督執(zhí)法工作;
(3)指導各地市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招標投標活動;
(4)總結交流各地市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招標投標工作經(jīng)驗,為各地市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招標投標主管部門提供咨詢服務。
第八條 陜西省輕紡行業(yè)管理辦公室下設陜西省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省室內裝飾招標辦),負責全省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招標投標監(jiān)督、管理工作;各地市室內裝飾裝修行業(yè)主管部門下設的室內裝飾招標辦,負責本地市的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招標投標監(jiān)督管理工作。
第九條 室內裝飾招標辦在行業(yè)行政主管部門的領導下,對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招標投標活動實施具體的監(jiān)督管理,其主要職責是:
(一)審查招標人、投標人及招標代理機構等資格是否符合有關規(guī)定;
(二)審核申請發(fā)包項目是否具備招標條件,招標方式、招標文件、評標、定標原則、方法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規(guī)定;
(三)依法對招標項目的開標、評標和定標活動程序進行監(jiān)督管理;
(四)審查工程施工合同與招標文件、投標文件、中標結果是否一致;
(五)進一步規(guī)范、完善招標投標市場的服務;
(六)依法查處招標投標活動中的違法違規(guī)行為。
第十條 省室內裝飾招標辦應當按不同專業(yè),分類建立評標專家?guī)?。評標專家須由從事施工組織、工程造價預算、設計、經(jīng)濟管理等工作滿八年以上,具有中級以上職稱人員擔任。對專家?guī)鞂嵭袆討B(tài)管理。
第十一條 中央駐陜和省屬企事業(yè)單位的室內裝飾裝修工程,工程投資在30萬元以上(含30萬元)及裝飾設計費用達30萬元以上或裝飾面積在SOOm’以上的(含5 00m’),由省室內裝飾招標辦審批招標,并由省室內裝飾招標辦監(jiān)督管理。
第十二條 各地市的室內裝飾工程,投資在300萬元以上或裝飾面積在5000m’以上的(含5000m’),由省室內裝飾招標辦審批招標和監(jiān)督管理。
第十三條 各地市所屬企事業(yè)單位的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投資在300萬元以下或裝飾面積在5000m’以下的,由各地市室內裝飾招標辦負責監(jiān)督管理。
第十四條 任何單位或個人對工程項目招標投標過程中的違法違規(guī)行為有申訴、舉報和批評權。
第三章 招標
第十五條 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招標項目,依法應進行招標的,必須履行審批手續(xù),組織實施招標。
第十六條 招標人是指依照法律規(guī)定提出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招標項目,進行招標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第十七條 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招標應具備以下條件:
(l)具有符合工程招標規(guī)定的經(jīng)濟、技術管理人員;
(2)招標項目資金已經(jīng)到位或資金來源已經(jīng)落實;
(3)招標人具有編制招標文件和編制標底、組織評標的能力;
(4)招標項目技術資料齊備清楚,基礎工作已經(jīng)完成;
(5)工地具備基本施工條件。
不具備本條(1)、(3)、(4)款條件的招標人,須委托招標代理機構辦理招標事宜。
第十八條 室內裝飾裝修工程可按照下列方式進行招標:
(l)公開招標:招標人須通過新聞媒體、網(wǎng)絡及行業(yè)專業(yè)雜志發(fā)布公開招標公告,并載明招標人名稱、地址、招標項目性質、工程量、施工地址及購買標書的時間、地點等事項。凡具備招標人公告要求條件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均可參加投標。
(2)邀請招標:招標人以投標邀請書的方式,邀請?zhí)囟ǖ姆ㄈ嘶蚱渌M織參加投標。由招標人向符合資質條件的投標人發(fā)出投標邀請書,最終參加有效競標的投標人不得少于三家。
第十九條 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招標應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項目審批;
(二)招標人組建招標領導機構;
(三)編制招標文件、評標原則及辦法,并報送實施監(jiān)督管理的室內裝飾招標辦審查;
(四)發(fā)布招標公告或招標邀請;
(五)確定投標人,監(jiān)督管理機構對投標人進行資審;
(六)召開發(fā)標會,投標人領取招標文件、評標辦法、設計圖紙及有關資料;
(七)召開答疑會,組織投標人勘察施工現(xiàn)場,對招標文件及圖紙進行答疑;
(八)投標人報送密封投標書;
(九)編制、審定標底;
(十)組建評標委員會,進行開標、評標、定標;
(十一)招標人發(fā)出經(jīng)室內裝飾招標投標辦核準的《中標通知書》;
(十二)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施工承包合同。
第二十條 招標人須根據(jù)室內裝飾裝修項目的特點和招標需要,編制招標文件。招標文件的主要內容包括:
(1)室內裝飾工程綜合情況說明,招標范圍、段位劃分、施工現(xiàn)場條件等;
(2)工藝技術要求;
(3)合同主要條款;
(4)投標文件編制要求;
(5)評標辦法;
(6)招標活動日程安排;
(7)投標人資質等級要求;
(8)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第二十一條 招標文件不得注明主要材料的品牌及生產(chǎn)廠商名稱,或以其他特定條件限制潛在的投標人。
第二十二條 招標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他人透露已獲取招標文件的投標人名稱及可能影響公開投標的其他情況。
第二十三條 設有標底的招標項目,招標人不得向他人泄露標底。
第二十四條 招標人發(fā)出招標文件后,五日內組織召開招標答疑會,并形成答疑會紀要,該紀要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會紀要應在投標截止日十五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標人。經(jīng)審查批準的招標文件、評標原則及辦法,應在發(fā)標會時送達投標人;招標文件,評標、定標原例及辦法的修改變更的內容,應隨同答疑紀要送達各投標人。
第二十五條 招標人應根據(jù)室內裝飾裝修項目的具 體情況確定投標人編制投標文件所需的合理時間。1000萬元以上室內裝飾裝修項目,30—40天; 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室內裝飾裝修項目, 25—30天; 500萬元以下室內裝飾裝修項目 20—25天。
第二十六條 實行公開招標發(fā)包的工程項目,招標人應對報名投標的投標人進行資格預審,經(jīng)審核符合條件的,方可參加投標。招標人應在招標公告中明確投標人資格預審條件。
投標人報名較多時,招標人可以在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人中,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確定不少于六家的投標人參加投標。
招標人對投標人資質等級的要求,應當結合招標項目的具體情況確定,不得提出過高的資質等級要求。
第二十七條 招標項目需要劃分標段的,招標人應合理劃分標段,并在招標文件中載明。
第二十八條 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招標應編制標底。標底由具備條件的招標人或委托經(jīng)行業(yè)主管部門認可的單位編制,并由實施監(jiān)督管理的招標投標管理機構審定。
第二十九條 編制標底應遵循下列原則:
(一)根據(jù)施工圖紙、招標文件,答疑會紀要及《陜西省室內裝飾工程預算定額》確定工程預算;
(二)標底價格應由成本、利潤及稅金等組成,并應控制在批準的總概算(或修正概算)及投標包干的限額內;
(三)一個裝飾裝修工程只能編制一個標底;
(四)標底編制人員具有相應的崗位資格證書;
(五)編制或審定標底的單位及其人員不得參與編制投標人的投標預算;
(六)所有接觸過標底的單位和人員對標底負有保密義務,并承擔相應責任。
第三十條 投標人在領取招標文件、圖紙及資料時,按工程投資量的山,提交投標保證金。
第四章 投標
第三十一條 投標人是響應投標,并參加競爭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投標人應當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資質條件和響應的能力。
第三十二條 凡在本省登記注冊的室內裝飾設.計、施工企業(yè),均可申請參加相應的工程項目投標。
第三十三條 投標人應向招標人提供以下材料備查:
(1)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裝飾(設計、施工)資質等級證書和消防安全資質證書。上述三證復印件必須與原件核對無誤;
(2)企業(yè)簡歷;
(3)近年來本企業(yè)裝飾裝修工程完成情況;
(4)本企業(yè)職工人數(shù)及構成和企業(yè)自有主要設備;
(5)招標人要求的其它資料。
第三十四條 投標人應在招標公告或招標邀請書規(guī)定的時間內,向招標人提出投標申請(報名)、購買招標文件及圖紙資料。
第三十五條 投標人應按招標文件要求編制標書。投標標書應當對招標文件提出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作出響應。
投標標書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投標申請書及綜合說明;
(2)工程總報價;
(3)預算書、施工組織方案、工程質量等級及主要材料用量和規(guī)格。如招標項目為設計招標,還須提供設計效果圖、施工圖;
(4)對合同主要條款的確認;
(5)招標文件要求的其它內容。
第三十六條 投標標書必須加蓋投標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印鑒,同時應密封并加蓋投標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印鑒,在規(guī)定的投標截止時間前送達招標文件指定的地點。
招標人收到投標標書時,應與各投標人相互簽字確認,投標標書在開標前應妥善保存。
第三十七條 投標人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可以對已提交的投標標書進行補充、修改或撤回,但應書面通知招標人。其補充、修改的內容作為投標標書的組成部分。
投標人在投標截止時間后,不得更改投標標書。
投標人在投標截止時間后定標前,撤銷其投標標書的,招標人不退還其投標保證金。
第三十八條 投標標書應符合法律、法規(guī)和招標文件的形式要件和實質要件的要求。
以下幾種形式的投標標書為無效投標:
(1)投標標書在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遞交投標標書截止日期之后才送達;
(2)在開標之前投標人撤回投標標書;
(3)在定標之前投標人將投標標書撤銷;
(4)投標標書因為重要內容的缺陷或不符合招標文件的要求,以致在開標會上被宣布無效;
(5)投標人的投標標書以及向招標人提出的其它資料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
(6)投標人與招標人串通投標,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其他人的合法利益;
(7)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損害招標人和其他投標人的合法權益;
(8)向招標人或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及其它不正當手段謀取中標的;
(9)其他法律規(guī)定應認定為無效標書的情況。
第三十九條 投標人可以提出修改設計、合同主要條款等合理化建議方案,同時密封送達招標人,供其參考。
第五章 開標評標定標
第四十條 開標應當按照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公開進行。
第四十一條 開標、評標、定標活動應由招標人主持,所有投標人及評標委員會成員參加,并在室內裝飾招標辦監(jiān)督下進行。
第四十二條 開標應組織召開開標會議,其程序是:
(一)宣布開標會議開始,介紹參加會議的單位和人員,并公布唱標、監(jiān)標、監(jiān)督管理、會議記錄人員及宣布評標委員會名單;宣布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評標、定標原則、辦法及紀律要求;
(二)招標人、投標人、監(jiān)標人、監(jiān)督管理人員共同查驗投標標書密封的完整性,之后當眾啟封投標標書;
(三)評標委員會評標;
(四)公布評審報告及評標結果,并宣布中標人。
第四十三條 評標由評標委員會負責。
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的代表、有關工程技術專家組成,成員人數(shù)為五人以上單數(shù),其中,工程技術專家不少于成員總數(shù)的三分之二。
評標委員會產(chǎn)生后應推舉評標委員會組長。
評標委員會成員名單在開標前應當保密。
第四十四條 評標委員會應當嚴格按照招標文件和評標辦法進行評審。評標委員會成員在評審中不得接受他人暗示,影響評審公正性。
第四十五條 招標人應在開標前二十四小時內在招標監(jiān)督管理機構的監(jiān)督下,從評標專家?guī)熘须S機抽取專家并聘為評委,評委與該工程的招標人和投標人均不得有隸屬或其他利害關系。
第四十六條 評標委員會可以要求投標人對其投標標書中含義不清的內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說明,但其澄清或者說明不得更改其遞交的投標標書的實質性內容。
第四十七條 評標結束后,評標委員會應當出具評標報告。評標報告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一、招標情況:包括工程概況招標范圍和招標的主要過程;
二、開標情況:包括開標的時間、地點及開標會議情況;
三、評標情況:包括評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名單、評標的方法、內容和依據(jù),對各投標人投標書的分析和評審意見;
四、對投標人的評審結果排序,并提出中標候選人,候選人一般只提一名。
評審報告一般在評審會議結束時完成,評標委員會全體成員須簽字,并經(jīng)招標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或負責人簽字確認。
第四十八條 提倡合理低價中標,合理低價控制范圍在招標文件中的評標細則中確定。
第四十九條 招標人應根據(jù)評標委員會提交的評標報告在二十四小時內確定中標人,也可授權評標委員會直接確定中標人,報室內裝飾招標辦備案后,向中標人發(fā)出《中標通知書》并書面通知其他投標人?!吨袠送ㄖ獣返膶嵸|內容應與中標人投標文件的內容相一致。
第五十條 《中標通知書》發(fā)出三十日內招標人應與中標人簽訂施工合同,合同價應與中標價一致,合同的其他主要條款應與招標文件相一致。
第五十一條 中標人拒絕與招標人簽訂合同,招標人不退還其投標保證金,并可以要求賠償相應的損失;招標人拒絕與中標人簽訂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其投標保證金,并賠償相應的損失。法律另有規(guī)定免除責任的除外。
第五十二條 未中標人應在招標結束后五日內退還招標人的招標文件及有關資料,招標人同時退還其投標保證金。
第六章 附則
第五十三條 凡違反本辦法的行為,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法》、中共陜西省委辦公廳、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對工程建設違法違紀行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暫行規(guī)定》(陜辦發(fā)[ 19 9 9」 6 7號)等進行處罰。
第五十四條 本辦法由省經(jīng)濟貿(mào)易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五十五條 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原《陜西省室內裝飾工程招標投標管理(暫行)辦法》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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